宁夏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由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优化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等9类证明材料﹔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将医疗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销售、使用Ⅲ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审批权限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西南区域:7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其中,16-20日,新疆南疆局地受沙尘天气影响,可能出现PM10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
7月下半月,全国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优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其中,19日以及26-28日,成渝局部城市可能出现臭氧轻度污染过程。长三角区域:7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新疆局地受沙尘影响,可能出现PM10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在去年还没有消除劣Ⅴ类的5个断面当中,淡水河紫溪断面水质改善为Ⅲ类、茅洲河共和村和石马河旗岭断面水质达到Ⅳ类、练江海门湾桥闸和东莞运河樟村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7月1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进展情况。除河源、清远2市外,其余19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肇庆改善幅度最大(综合指数变化率为18.9%)。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提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证据都表明人群暴露在PM2.5中会对健康产生有害效应。
虽然如此,我国的结构调整仍然任重道远,重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仍然较高,粗钢、水泥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50%、60%左右。PM2.5对健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随着PM2.5暴露水平的增加,各种健康风险也会随之增大。二是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能源消费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本文通过梳理我国2013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分析目前大气环境质量的差距,从推进中长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视角,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关于大气环境管理的定位和相关工作目标,并以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了对十四五大气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建议。
加快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结构升级伴随着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修订及实施,以及十三五明确提出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核心,是否有效降低了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成为检验我国大气环境管理工作成果的最重要指标。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国家到地方都建立了大气环境绩效目标考核机制。1.2大气环境现状通过将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环境浓度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复合型污染的特征十分明显。本文通过梳理我国2013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分析目前大气环境质量的差距,从推进中长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视角,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关于大气环境管理的定位和相关工作目标,并以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了对十四五大气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建议。二是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增加绿色出行服务设施供给,在大中城市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和慢行系统建设,强化智能化手段在城市公交管理中的应用。
在降低PM2.5浓度的同时,遏制O3浓度快速上升也是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工作。在推动PM2.5浓度下降的过程中,通过大幅减排VOCs和NOx这两种PM2.5和O3的共同前体物,达到协同降低O3浓度的目的。交通运输系统发展长期重客轻货,铁路占比不到10%,高比例的公路货运量导致柴油货车排放的污染物居高不下。因此,将目前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以结合并进一步完善,同时引入更多的法律、经济手段,也将是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管理亟须实现的重要突破。
2我国大气环境管理的中长期愿景2.1以保护人体健康为核心的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大气环境管理的核心在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评价大气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的核心在于是否有效地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其中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又是核心目标中最优先的目标。因此,从中长期的角度,可以在以大幅降低PM2.5浓度的基础上,协同推进O3浓度下降,减少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PM2.5浓度虽然大幅降低,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明显。1.3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国际社会在大气环境管理中也往往将PM2.5和O3作为关注的重点。
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时间内,结构调整都是需要长期推动的工作。3.2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以来,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框架体系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加强,对生态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逐步加大。3.3倒逼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2013年以来,通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基于地面监测、卫星遥感和模型模拟的综合分析表明,2013―2017年,全国基于人口权重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由2013年的61.8g/m3下降至2017年的42.0g/m3,降幅达32%。2.2中长期空气质量愿景目前我国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PM2.5的年均浓度限值对应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一过渡阶段目标值,O3的日最大8小时浓度限值对应于世界卫生组织阶段目标值。
二是聚焦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削减重化产业的产能和产量,优化全国的行业布局。同时,从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出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计划)分别于2013年和2018年颁布实施,对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居民源等多部门,一次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大气氨(NH3)等多种大气污染物提出了系统的排放控制要求。
三是有序开展重点地区和行业碳达峰行动,加强协同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控制的制度建设,有序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推进城市层面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和碳达峰双达行动。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逐步完善了跨省域跨部门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一是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改变铁路建设重客轻货局面,推动重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建设以及集疏港、大型企业和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实现运输公转铁。从目前全国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需求角度,PM2.5和O3无疑应当作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污染物(图1)。
我国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和汾渭平原区域,以及处于其间的苏皖鲁豫地区,都处于其中,应当作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在此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把PM2.5年均浓度10g/m3作为保护人体健康的空气质量准则值,并提出了3个迈向这一准则值的过渡阶段目标值。虽然如此,我国的结构调整仍然任重道远,重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仍然较高,粗钢、水泥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50%、60%左右。2018年和2019年,分别首次实现了全国所有城市SO2浓度和一氧化碳(CO)浓度达标,标志着燃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O3暴露对于人体健康的影响和PM2.5有所区别,研究显示,日死亡率与臭氧浓度存在弱的正相关关系,但年平均浓度准则值的支撑证据不足,因此把O3日最大8小时浓度100g/m3作为保护人体健康的空气质量准则值,并提出160g/m3这一迈向准则值的过渡阶段目标值。根据337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5―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22%。
第二是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特点,基本构建能够在较长时间有效推动大气环境管理持续深入的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的治理能力。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得以实施,31个省级行政区也都出台或修订了地方环境保护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酸雨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从2013年的10.6%减小到了2019年的5.0%。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仍然数倍于发达国家,带来的空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突出。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地形、气象、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情况差异很大,造成区域间和城市间大气环境质量的巨大不同。2019年,与燃煤直接排放密切相关的SO2、CO等污染物浓度远低于标准限值要求,反映大气氧化性的NO2和O3超标城市比例分别达到了10%左右和30%左右,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PM(包括PM2.5和PM10)超标城市比例在50%左右。十四五是衔接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的大气环境管理需要指向新的目标,同时面临新的挑战。第一是延续十三五的势头,推进空气质量继续改善。
在经历了以工业烟粉尘控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总量减排为重点的几个阶段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在十二五期间进入到以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时期。二是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能源消费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
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和多式联运。通过多年努力,我国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总体而言,我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019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的城市共有157个,达标城市占比为46.6%。事实上,通过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将有助于延伸我国产业链,促进我国的产业总体由附加值较低的前端向附加值更高的后端转移,助推新能源相关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同时将促进我国经济低碳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气候变化应对工作。